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報告的其他注意事項:
- 采用國外相關法規或技術標準規定的方法或者國內外權威組織、技術機構以及行業協會技術指南發布的方法、專業學術雜志、期刊公開發表的方法或自行擬定建立的方法,應當在報告后隨附試驗方法的完整文本。
- 方法文本、試驗報告為外文的,還應當翻譯成標準中文。
以上是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報告的所有內容,若還有其他疑問,可咨詢健明迪檢測客服人員,獲取更相信更有針對性的信息。
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報告需包含什么內容?
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報告應當信息完整、格式規范、結論明確,并由評價機構簽章確認。報告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 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或境內責任人名稱、地址等相關信息;
- 功效宣稱評價機構名稱、地址等相關信息;
- 產品名稱、數量及規格、生產日期或批號、顏色和物態等相關信息;
- 試驗項目和依據、試驗的開始與完成日期、材料和方法、試驗結果、試驗結論等相關信息。
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報告的機構有什么要求?
- 具備良好的實驗室規范;
- 能完成功效宣稱評價工作和出具報告;
- 對出具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 對其完成的產品功效宣稱評價資料或出具的試驗報告等相關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并保存備查;
負責出具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報告?
- 具有祛斑美白、防曬和防脫發功效的化妝品,應當由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機構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人體功效評價試驗,并出具報告;
- 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除能夠通過視覺、嗅覺等感官直接識別或通過物理作用方式發生效果且在標簽上明確標識僅具有物理作用的新功效以外,均應當由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機構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規定的試驗方法開展產品的功效評價,并出具報告。
使用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以外的試驗方法,應當委托兩家及以上的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機構進行方法驗證,經驗證符合要求的,方可開展新功效的評價,同時在產品功效宣稱評價報告中闡明方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等參數。
哪些化妝品需出具
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報告如何出具?新規發布以來,
化妝品功效評價檢測就提上了日程。哪些化妝品需要出具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報告,報告中又該包含什么內容?健明迪檢測一一道來。同時作為獨立的第三方檢測機構,
健明迪檢測提供一系列
化妝品檢測服務,包括化妝品備案、化妝品流通及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并出具對應的報告。